《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原文:
/zjsfw/bmdh/fzggj/zwgk/bmwj/content/post_1403012.html
根据省第三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局的分工部署,为健全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我局起草了《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为完善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我局决定牵头开展《湛江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工作。在参考国家、省相关文件基础上,编制出办法(初稿)。根据市领导和相关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我局对办法(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计划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印发实施,文件名称更改为《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市司法局对办法(送审稿)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后,我局将办法(送审稿)上报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
三、主要内容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送审稿)》主要内容包括评估项目范围、评估原则、评估主体、评估机构、制作报告、风险等级、评估结论应用、跟踪实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