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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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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12-17 18:03:52 来源: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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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本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坚持建机制与重谋划相结合、法治与党建相结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和局党支部会议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学习培训,着重推进《招标投标法》《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普法宣传教育。二是高位谋划推动法治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按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法推进。严格落实局党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程,实现重大问题决策合法合理、民主科学。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市发展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湛江市第六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优秀单位、湛江市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湛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先进办理单位、全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优秀集体、全市推进57365线路检测中心工作考评优秀、湛江市“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考评优秀、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先进窗口、湛江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申报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一是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本局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等,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有计划、有内容、有保障、有效果。二是做好普法学考工作,全体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习和考试,参学率和考试达标率为100%。三是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已有49人顺利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证》。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本局《普法责任清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五是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普法宣传新阵地,通过“时新讲堂”“悦读分享”“青年夜校”“集思论坛”“先锋擂台”“同行共建”“廉润初心”“温馨家园”“红旗飘扬”“政治生日”等十个活力党建系列活动,先后开展“依法行政”“安全生产”等法治专题学习培训;开展“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节约能源法”及参与“法润自然和谐共生”世界海洋日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发改队伍法治意识。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印发实施《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本局现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优化为“即办件”,承诺1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好省级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协调指导县级发改部门主动承接7个行政职权事项;增设“信用修复咨询窗口”,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咨询、信用知识宣传、帮办代办信用修复申请等服务。二是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印发《2024年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作为《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配套措施,提出12部分62项措施,台账细化成280项,不断补齐营商环境最核心要素的短板弱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牵头组织全市有关单位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三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水平,印发《2024年湛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8个方面提出22项工作任务、58项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信用承诺推广应用,全市已归集152万余条信用承诺信息,有50个行业领域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机制,引导受行政处罚的企业通过信用中国协同工作平台进行信用修复,协助企业完成2385条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加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府机构失信专项治理,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在信用湛江平台搭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专区,公示企业公共信用报告,并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为公务员录用及选调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共计12批2370人次,协助各部门查询企业及自然人的社会信用记录14批1591条次。

(三)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招投标监管。本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工作指引性文件5份,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审查、招投标领域监管、规章制度管理、异议和投诉处理、行业秩序管理等方面,逐步完善招投标市场行为规则。二是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印发《湛江市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实施方案》,从7个方面提出36条具体措施,逐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推动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三是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对照国家通报的案例认真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四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印发《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审批有关事项的意见(试行)》,明确各部门职责,重新梳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五是落实涉企收费减负政策。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负政策,配合开展清理涉企收费、转供电专项治理和供水等公用事业收费专项活动并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在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六是推动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把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今后三年能源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路线图,组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开展全市能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公布本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需要保密的外,通过专家论证、新闻媒体等公布决策草案方案及协调部门意见等方式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并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本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办理程序,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落实公开发布、政策解读、跟踪评估、定期清理等工作。今年按程序制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向社会公开。三是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机制。制定本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以机关法制机构为主体,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协助修改重要文书、重大合同等,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湛江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湛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190余份文件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工作。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事项从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按要求公开相关内容。本局实施的行政许可215项和行政检查69宗等行政执法情况在相关平台公开。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本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等,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为在程序、内容方面依法依规。本年度没有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工作实际在综合监管平台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向社会公开。

(六)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一是自觉履行专项工作报告制度,主动向省发展改革委、市委和市政府等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向市人大汇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项监督。二是制定本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规定,局领导干部积极参加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本局本年度没有行政诉讼案件。三是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与纪委、公安、税务等部门沟通,主动作为,压缩办理时限,容缺受理,对于特殊案件靠前服务,在涉刑事、涉纪、涉行政案件中对价格不明标的物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年内依法办理各类价格认定案件67宗,认定金额20.90亿元。四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规定主动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做好各项36365路检测中心工作,及时办理答复网民反映的业务咨询与投诉事项,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和及时率达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法治学习教育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普法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主要依靠传统的宣传方式,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法治宣传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的内容往往侧重于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而忽视了受众的需求和兴趣,难以激发学习热情和积极性,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二是法治机关建设的合力还不够强。在系统内部上下沟通、协同联动上还有所欠缺,难以形成合力,没有完全实现同频共振。三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不够扎实,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深入,对法律的适用和解释不够准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法律意识和责任风险意识有待提高;执法手段和措施有限,工作中重行政手段,轻法律手段,重管理,轻服务,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短板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尽快予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发展改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争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结合发展改革工作特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发改系统学法普法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围绕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制定本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抓住重大行政决策重点环节,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依法行政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培训以及执法资格考试,充实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对接,形成监管合力,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行政活动。 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的政策文件范围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审查重大协议合同、重大合作项目以及应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中的专业作用,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推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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