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乐群学校:
你校《关于我校继续执行收费标准申请报告》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你校学费标准继续按湛发改价格函〔2021〕356号文执行。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