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崇文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延续执行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你校学费标准继续按湛发改价格函〔2021〕280号文执行。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