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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湛江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的通知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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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湛江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的通知

——湛发改价格〔2019〕7号
时间:2020-01-20 11:38: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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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解读"原文:

/zjsfw/bmdh/fzggj/zwgk/zcjd/content/post_1229528.html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动汽车充换电经营企业: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7 年印发《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湛江市试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湛发改价格〔2017〕10 号),从2017年2月1日起试行两年,现试行期已满。经市政府批准(市政府办文编号:C19020),继续执行该文收费标准,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不含电费(电费另外按规定的电价政策收取),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量收取,执行标准为0.70元/千瓦时。此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另根据目前我市充换电设施建设实际,暂不制定换电服务费标准。

三、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为用户单位配建充电设施实行专供服务的,充电服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

五、以上规定自 2017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六、电动汽车充换电经营企业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 年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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