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编辑出版《湛江市抗击新冠疫情大事记》的通知
湛府志办〔2020〕41号
关于组织编辑出版
《湛江市抗击新冠疫情大事记》的通知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根据2020年全省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2020年全市地方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为全面记录市委、市政府率领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中央、省驻湛单位全力参与这场前所未有的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战斗中不畏艰难、冲锋在前、拼搏奉献的情况,编辑出版我市地方志文献,留存历史,现决定组织编辑出版《湛江市抗击新冠疫情大事记》(暂定名)。请各单位做好资料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料收录时限
本《湛江市抗击新冠疫情大事记》(暂定名)为上册,收录湛江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起始至2020年6月底止的疫情防控大事。下册或中册资料收录时限视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二、资料收录内容
反映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所发生的大事、响应的部署措施以及所做的主要防控工作。内容要求客观、真实,符合保密规定。
三、资料采编要求
1.文字要求。大事记要求一事一条,文字精练简洁,表述准确,逻辑严谨,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大事记编排方式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每件大事涉及的时间要具体。文字内容后括注资料来源或撰稿人。
2.图片要求。收集具有说服力、感染力的图片。图片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要人物要标注位置)、事物,要素齐全、表述准确。图片均需注明拍摄者或供稿单位及拍摄时间。
四、资料格式要求
文字资料为word或wps格式。
图片资料原图大于1M,影印照片要符合出版要求,除插入相应文稿外,另以原图单独存储,每张图片以图片内容命名并括注拍摄者或供稿单位以及拍摄时间。
五、资料报送要求
编制资料目录,列明所提供的资料名称,所有资料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附在报送函后,以电子文件形式于8月10日前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小苗 联系电话:3181539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湛江军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