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1年度年鉴立目增篇专题记载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史实相关工作的通知
湛府志办〔2020〕9号
关于我市2021年度年鉴立目增篇专题记载
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史实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地方志工作机构,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为增强我市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干部职工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激励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干部职工全力参与这场前所未有的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战斗中不畏艰难、冲锋在前、拼搏奉献,经市年鉴编纂委员会同意,决定我市2021年度年鉴立目增篇专题记载本市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史实,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在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的史实记录及地方志资料保存工作。
二、在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被派出支援湖北前线战疫的医务工作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其工作单位、姓名,记入《湛江年鉴(2021)》。
三、在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立功的人员、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或人民政府表彰的人员,其工作单位、姓名,记入《湛江年鉴(2021)》。
四、在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立功的单位(集体),获地(市)级以上党委或人民政府表彰的单位(集体),其单位(集体)的名称,记入《湛江年鉴(2021)》。
五、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取得显著成绩或造成重大失误,具体事迹或事件需要记入史册的,其单位名称或个人工作单位、姓名与具体事迹或事件一并记入《湛江年鉴(2021)》。
六、具备编纂年鉴条件的单位、部门,可计划以湛江市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组织编纂2021年度部门年鉴或行业年鉴,以便真实、准确记载本单位本部门参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情况,留存历史。
七、为有利于各单位各部门保持自己单位部门史实记载的完整性、延续性、规范性,并与《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编修下限至2017年底的统一规定相衔接,凡计划组织编纂2021年度部门年鉴或行业年鉴的《湛江市百部地方志丛书》牵头承修单位,可以湛江市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组织编纂2020年度部门年鉴或行业年鉴,组织追补编纂2019年度部门年鉴或行业年鉴。
八、各县(市、区)的2021年度地方综合年鉴,或在组织编纂2021年度部门年鉴、行业年鉴、乡镇年鉴和街道年鉴时,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当地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史实的记载工作。
湛江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湛江军分区,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