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日生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湛江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
25日,市长阮日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
过《湛江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决定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后执行。
根据《湛江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度》规定,今后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将实施市领导分管负责制度、协调单位负责制度、部门绿色通道制度、工程进度月报制度、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会议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按照业务分工,对口联系相应重点项目,督促协调项目审批、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工作进度等落实情况;各协调单位要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有关职能部门要设立绿色通道,对市重点项目报批事项优先办理、简化手续、限时办结,对属省、国家审批权限内的报批事项,要积极跟进,具体落实;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加强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延误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确保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湛江市市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会议强调,要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来源,切实解决施工企业劳动保障费负担不平衡问题,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