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知查字[2017]10号案假冒专利行政处理案件信息摘要
时间:2017-07-08 19:58:55 来源:湛江金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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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书文号 | 湛知查字[2017]10号案 |
案件名称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广东廉江市爱佳商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彭亚弟 |
主要违法事实 | 6月7日,我局到廉江市爱佳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产品外包装上面标明有“外观专利,仿冒必究”的标识,经调查,该包装设计未被授予专利权。 |
行政处理种类和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停止销售。 |
行政处理内容 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湛江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27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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