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直接适用上级部门印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标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具体标准,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省政府令164号)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法规〔2022〕2号)的精神,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直接适用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局印发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及基准等文件的规定。如相关文件被修订,适用新规定。
特此通告。
附件1.(国市监稽发〔2025〕10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zip
附件2.(国药监法〔2024〕11 号)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国家局2024年8月1日起施行).zip
附件3.(粤市监规执法〔2025〕2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zip
附件4.(粤药监规执法〔2025〕1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zip
附件5.(粤市监规执法〔2022〕8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zip
附件6.湛市监规字〔2021〕2号关于印发《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减轻、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的通知.zip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