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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污染源2020年第1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粤丰、绿色东方)执行企业排污许可证标准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污染源2020年第1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粤丰、绿色东方)执行企业排污许可证标准

时间:2020-04-21 17:41:14 来源:本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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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区企业名称监测点
    名称
执行标准名称监测日期监测项目
    名称
污染物浓度单位标准限值是否达标超标倍数未监测
    原因
1麻章区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焚烧炉烟囱出口企业排污许可证标准3月19日氮氧化物97mg/m3200——
二氧化硫<2mg/m3100——
颗粒物<0.7mg/m310——
氯化氢7.98mg/m360——
汞及其化合物合计<3×10-5mg/m30.05——
镉、铊及其化合物合计4×10-6mg/m30.05——
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合计8.2×10-3mg/m30.5——
2廉江市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1#焚烧炉烟囱排气筒出口《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3月20日氮氧化物130mg/m3300——
二氧化硫<2mg/m3100——
颗粒物<0.9mg/m330——
氯化氢11.8mg/m360——
汞及其化合物合计<3×10-5mg/m30.05——
镉、铊及其化合物合计6×10-6mg/m30.1——
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合计8.1×10-3mg/m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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