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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岭南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2-07-25 10:25:08 来源:岭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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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由岭南师范学院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通过岭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http://d.lingnan.edu.cn/xxgk/index.htm)对社会发布,并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一、概述

  岭南师范学院一直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20-2021学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57365线路检测中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优化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学校法治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学校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宣传教育;统筹协调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维护、更新;指导开展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维护更新。学校实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所有信息均须通过保密审查后方可公开。各二级单位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责任,做到工作责任明确,管理人员明确,领导责任明确,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 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学校共有信息公开发布的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其他政务新媒体等)共101个,主要发挥学校门户网站( http://www.lingnan.edu.cn/index.htm)和信息公开网主渠道作用,各二级单位的网站、OA办公系统、《岭南师范学院校报》、校领导信箱、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在内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发挥辅助作用,向公众有效展示了学校在组织人事、教学科研、招生就业、财务审计、合作交流、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和成就。结合学校实际和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需求,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丰富、完善、细化公开目录,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吸引、鼓励广大师生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筹划、组织工作中,将广大师生员工从单纯的信息公开服务对象,扩大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者和宣传员,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有力服务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发展。

  (三)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职称评审、人员招聘、干部任免、财务收费、招投标与政府采购、评优奖励、贫困资助等方面的内容,学校通过公示栏、网站网页等多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丰富具体内容,让师生员工知晓,接受社会监督。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如发展规划、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依法治校等重大事项的制定实施,均坚持事前意见征集、事中进展反馈、事后汇总发布,对事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凝聚师生集体智慧,提高师生参与热情,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提出更明确的要求,确保信息发布全面明晰。比如准确及时地在岭南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各类招生信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财务信息;严格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及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布各种招投标信息。鼓励各二级单位在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以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工作进展、温馨提示、办事指南等重要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载体

  1、信息公开网、学校主页、办公自动化系统、各二级单位网页等网络平台;

  2、公文、校报、部门专报、简报、年鉴、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或电子资料;

  3、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或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交互式电子媒介;

  4、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告栏、校园广播等声光传播媒介;

  5、学校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暨工代会、民主党派座谈会、各类教师代表座谈会、离退休教师校情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0-2021学年,全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980条,其中包括了在学校主页发布学校基本信息、重大工作安排、规章制度信息等1515条、在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292条、新闻数量2898条,各二级单位发布的各类信息17281 条。

  (三)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本学年度,发布招生信息745条。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招生录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工程,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印发了《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和《岭南师范学院2021年春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一是招生政策公开。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由教育厅审批通过后上传到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招生指南中予以公布。二是招生计划公开。学校将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指南、微信公众号及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指南中向社会公布。三是特殊类招生信息公开。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合格分数线、成绩查询方式及合格考生名单。四是录取信息公开。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录取进度、录取结果及录取情况统计(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及人数)。五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咨询QQ及举报电话。招生录取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网络、电话咨询及申诉。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本学年度,共发布财务信息72条。以增强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为抓手,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大力推行“阳光财务”工程。一是依时公开财务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主页和每年度“双代会”,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开支基本情况、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情况,公开内容和格式严格依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求,并细化至项级科目。二是依规公示教育收费。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及教材费,无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公布在部门网页及固定的收费公示栏上,并在财务处办公室公示相关教育收费许可证,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此外,在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新生入学报到处设立收费公示牌,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3、招投标采购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各类途径公开招投标采购信息共701条。一年来,结合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管理实际,出台了《岭南师范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岭南师范学院分散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必依。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湛江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公司网、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招投标采购网等网站,实现了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审核前公示、批量集中采购、网上竞价、协议反拍公告、采购计划、采购需求、资格预审、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信息的全面公开。通过报纸公告等形式,将没有达到政府采购规定而需公开招标的重大项目的投标公告予以公布;通过设置在招投标采购中心办公室门口的宣传橱窗,及时更新《招标与采购流程》和《招投标采购中心工作服务指南》,使校内外单位熟悉流程,遵章办事。对学校二级部门进行为期走访调研,宣讲招投标采购政策文件,指导各部门日常分散采购工作。聘请上级监管部门和招标公司的资深采购专家,分别给学校二级单位采购员和评标专家宣传解答当前法律法规和风险防控知识。

  4.审计工作信息公开方面。本学年度公布审计信息89条。为规范审计行为,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坚持“阳光审计”,多措并举推动审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定期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相关的审计工作信息,特别是按季度公布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情况,列示送审金额、审定金额以及审结时间,严格按照审计承诺实现办理工程审计项目,并供相关单位或人员查询,加大审计工作透明度;二是按审计工作要求,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在被审计部门的显要位置张贴审前公示,对审计内容、范围、审计组成员及监督方式进行公布,主动接受被审计部门和全校师生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的监督,规范审计权力行使;三是不断完善审计处网站,及时更新审计相关政策法规,报道最新审计工作动态,增进与其他部门单位的相互沟通和了解,促进审计工作开展依法依规。

  5.干部任免信息公开方面。本学年度,公布干部任免信息16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通过学校主页公布干部选拔方案,明确干部选拔的标准和条件。同时,将有关工作安排、干部考察预告及干部任前公示通告通过“校园网”发布,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学校完成了8批次干部任免,干部任免职文件通过校园网“校内发文”版块发布。从严从实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选优配强各级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

  6.人事信息公开方面。本学年度,人事处共公开信息183条,对于社会关注的人事招聘信息,通过学校校园网和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学校年度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人员公示、相关待遇等信息,确保各个环节全程上网,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各级各类专技岗位聘任工作,推荐上级人才称号遴选工作,公开评审程序,公示评审结果,确保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为进一步加强师德考核,建立师德档案,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印发了《岭南师范学院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和《岭南师范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为规范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印发了《岭南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等制度文件;为更好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各单位及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各单位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印发了《岭南师范学院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2021年修订)等文件。

  7.科研信息方面公开方面。本学年度公布科研信息280条。科研工作从申报、评审、立项均在校园网主页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公开了《岭南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2017-2021)》、《岭南师范学院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20-2021学年纵向课题立项公示情况、“冲补强”新增重点建设学科申报、第六轮重点学科和专业学位培育点考核工作、第七轮重点学科和专业学位培育点遴选工作等。

  8.基建项目信息公开方面。本学年度公布基建信息28条,对基建规划管理、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概预算及造价控制、招标均公开,对合同及资金管理,施工管理 、工程验收、结算及审核情况及时公布。加强了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重大基建项目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度,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未收到学校师生和其他公民、法人及组织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开设信息公开网、公开校领导网络信箱,指定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部门,接受师生对信息公开情况的评议意见和要求,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拓展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服务便民性。学校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平台体验,方便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信息获取。如,通过信息公开网和校园网主页发布学校公文和各类工作信息,通过公众号、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布相关信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与现代传播体系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建设,完善公开目录,细化公开事项,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公开质量水平。

  (二)回应关切,增强重点热点领域公开度。学校着力推动师生、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例如学校在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热点领域,实现信息公开网与相关职能部门网站相结合的网络公开体系,同时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做到相关工作“阳光透明”。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稳步、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评议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信息公开渠道方式有待整合,学校内部网站群之间的信息数据需加强共享。

  (三)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专业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阶段,学校将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开展信息公开专项调研。学校将围绕信息公开重点问题,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调研活动,认真听取校内各单位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推进师生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聚焦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学校将进一步健全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导、整改制度,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审查、维护、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定期检查,对重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三)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学校将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信息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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