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粤教办函[2015]16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概况
过去的一学年,我校紧紧围绕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将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群众路线、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以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工作准则,以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和《信息公开指南》为工作依据,着力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渠道拓展
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网和学校主页作为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各二级单位相关网站建设,在网站、会议、文件、校报、橱窗、电子屏等渠道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微博、微信、qq群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定期发布各类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有效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服务范围和渠道。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教育部教办函[2014]23号文及省教育厅粤教办函[2014]201号文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网,新增“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等4个专栏,将以往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并成“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等。尤其是重点完善了对物资设备采购、重点基建工程、教材采购、物业管理等招标项目的公告,并对相关政策法规、中标结果进行公示,规范了招标程序,提高了项目招标的透明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线力量。学校建立了二级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分工到位。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随着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优化,借助信息化手段,不定期地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远程指导,快速高效地推动新平台在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效运用,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信息公开常态督导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层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布置,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层面的公开信息由所在二级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划清辖域,各司其职。校长办公室对校园网主页和信息公开网的内容发布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若发现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发布不精确等情况,立即通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领导,要求马上整改完善,坚决杜绝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拖沓懒散、马虎应付等现象。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校主动公开信息的常用渠道和主要方式:
1、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办公自动化系统、各二级学院网站等网络平台;
2、校报、部门专报(如《岭师青年》)、年鉴、文件、简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电视、各相关单位的官方微博、公众微信等;
4、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宣传橱窗等;
5、学校党委常委会、学校党政联席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暨工代会、民主党派座谈会、青年教师座谈会、离退休教师校情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二)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
以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为统计时段,学校主页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达596条,另有各类综合信息5882条。重要信息公开数量及比例详见下表。
一级专栏 | 信息公开数 | 占重要信息总数 比例(%) |
学校基本信息 | 8 | 1.3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15 | 2.5 |
招标公告信息 | 199 | 33.4 |
教学质量信息 | 53 | 8.9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 120 | 20.1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 39 | 6.5 |
招生考试信息 | 72 | 12.1 |
阳光审计信息 | 11 | 1.8 |
人事师资信息 | 44 | 7.4 |
学风建设信息 | 8 | 1.3 |
学位、学科信息 | 27 | 4.5 |
小结 | 596 | 100 |
(三)重点信息公开概况
1、招生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阳光工程,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在国家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专栏、官方微博、以及信息公开网上的招生管理专栏上,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招生监察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以增强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为抓手,大力推行阳光财务工作,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对现有财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公开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校园网、教代会,向教职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了学校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基本情况。公开内容和格式严格依照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
在教育收费公示方面,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在校园网站和校内宣传场所常年公示,并在财务处办公室公示相关教育收费许可证,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此外,每年学校还在招生简章上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置公示板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校内各收费单位也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统计年度内,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部门未接到师生员工或校外人士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充分认识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并通过多种途径调动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现场走访、网络交流等方式,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根据其建议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内涵。
在本统计年度内,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未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投诉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例如,部分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略显不足,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还有待提升;部分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高,还不能有效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力求栏目设置、功能布局愈加清晰;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持续跟进和改善:
1、进一步梳理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各教辅科研单位的“服务清单”和“职责清单”,层级推进,责任到人,以信息公开促进管理绩效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2、加大信息公开督查力度,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评议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根据督查及评议结果改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3、以信息公开工作为基础,调动全校师生员工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社会各界关注学校发展的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全员共建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