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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支出自我评价公开_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7年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支出自我评价公开

时间:2021-01-18 15:10:00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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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湛财评[2019]22号)要求,我中心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8年度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2年11月,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科、投资服务科、督察科、12345服务热线管理科、网上办事大厅管理科等6个科室。

(二)人员情况。

本部门编制27名(事业编制2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现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3人,外聘临时工人93人。

(三)工作职能。

一是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进驻办事大厅统一办公;二是协调管理各窗口有关审批业务,定期对窗口进行考核;三是改善优化投资和办事环境;四是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话务平台建设、管理及宣传推广工作,制定工作规范、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考核办法;五是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营管理、部门协调、工作督查等工作;六是负责网上办事大厅进驻部门及事项新增、撤销和修改工作,推进网上办事大厅进驻部门实施规范化、标准化审批,实现“一站式、一网式”服务;七是协助监察部门做好网厅进驻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八是指导各县(市、区)、镇(街)、村(居)网上办事分厅工作;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确保这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任自强(党组书记、中心主任)

副组长:廖天禄(党组成员、中心副主任)

组  员:简  荣(办公室主任)

戴  军(投资服务科科长)

朱平成(督察科科长)

郑有贵(综合协调科科长)

殷光隆(12345热线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简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珊愉、王琼斯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自评工作情况。

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拟定评价工作方案,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5月16日-5月31日:100万元以上项目负责科室自查阶段。项目负责科室提交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评分表等相关材料交财务室审核。 6月3日-6月14日:中心集中检查阶段。各有关处室开展项目绩效集中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准备好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立项文件、验收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财务报表以及详细经费使用凭证等相关材料,以备集中检查用。 6月17-6月27日:由财务室根据集中检查阶段的材料进行汇总,认真、准确、完整填写自评数据表,深入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提交所需的自评佐证材料,确保自评材料质量并按时报送。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按时按质在6月28日完成自评材料的报送工作。

市行政服务中心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市行政服务中心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

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预算编制情况

(一)目标设置

1.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市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度符合绩效目标申报项目有3个,总金额为731万元、申报时间是2017年10月,具体项目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跨年度项目

项目设立依据、可行性

项目采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二期项目

信息系统

2014年至2018年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应用先进成熟的云计算技术,建成基于广东电信云,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系统。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采购项目目,并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形式支付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平台系统升级项目

信息系统

2016年至2020年

根据省两建办、市政府的要求,依托并保留原有湛江市12345服务热线话务平台,全力打造12345升级扩容(1号对外、2级中心、3个融合、4大平台、5种多媒体渠道);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统一窗口和综合管理平台。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采购项目,并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形式支付

湛江12345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系统

信息系统

2018年至2022年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方案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地市建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湛江行政服务中心依托并保留原有湛江市12345服务热线话务及业务平台,融合实施“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系统”系统,根据实施实际需求个性化升级特有功能模块,全力打造全新的、与时俱进的湛江12345服务热线平台。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采购项目,并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形式支付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以新思想引领新征程,用新措施推动政务服务新发展、精准扶贫等工作,把有限的经费用在为民服务工作中,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二期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分厅网上办事“三率一数”稳步提升,全市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8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7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65%以上,85%以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2%以上申报事项实现零次跑动。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平台系统升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一是年均支付平台建设166.5万;二是常驻场工程师费用平均23万;三是坐席电脑费用平均支付7.2万;四是云平台租赁费年均支付38万;五是大屏显示系统费用平均支付5.3万;六是坐席端口费用平均支付43.2万;七是专线费用年均支付16.8万;八是远端坐席费用平均支付1万;九是话务费用年均支付4万。

湛江12345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系统年度绩效目标是完成个性化需求升级:网站功能需求、知识库系统功能需求、数据分析功能需求、第三方系统对接,实现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系统与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系统进行对接。

(二)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编制符合市行政服务中心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编实编细各类项目预算。

(三)预算编制规范性。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符合要求。

四、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支出管理情况。

1.整体支出完成率。市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实际支出数是2789.27万元,2018年度实际收入2704.04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为127.13万元,2018年整体支出完成率为99%,整体支出完成率没达到100%,主要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1月份才到账,当年无法完成支出。

2.财务合规性。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量入为出,注重资金使用效益。2.中心各项业务活动实行预算管理,根据活动需要,合理编制预算计划。3.对中心日常办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向领导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单位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制度。明确了预决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公款借支与报销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坚持日常账目日清月结,做到手续完备无误。按时填报财务报表,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管好用好各种办公用品,厉行节约,堵塞漏洞,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我中心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财政拨款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按规定6月27日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自评数据表、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自评报告和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自评评分表。

2.预决算信息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在2018年1月26日接到市财政局批复的本部门预算,于2018年2月9日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在接到市财政局预算批复后的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含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相关决算表格。于2018年9月19日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决算,公开内容含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及相关决算表格。

3.绩效目标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绩效目标批复的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批复后的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与批复的一致。

五、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项目名称

项目属性

资金总额(万元)

跨年度项目

项目设立依据、可行性

项目采购方式和支付方式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二期项目

信息系统

1543.54

2014年至2018年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应用先进成熟的云计算技术,建成基于广东电信云,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系统。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采购12345服务热线项目,并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形式支付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平台系统升级项目

信息系统

1525

2016年至2020年

根据省两建办、市政府的要求,依托并保留原有湛江市12345服务热线话务平台,全力打造12345升级扩容(1号对外、2级中心、3个融合、4大平台、5种多媒体渠道);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统一窗口和综合管理平台。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采购12345服务热线项目,并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形式支付

湛江12345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系统

信息系统

145.76

2018年至2022年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方案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召开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地市建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湛江行政服务中心依托并保留原有湛江市12345服务热线话务及业务平台,融合实施“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系统”系统,根据实施实际需求个性化升级特有功能模块,全力打造全新的、与时俱进的湛江12345服务热线平台

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采购项目,并采用财政直接支付的形式支付

2.项目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科室人员与负责项目实施的公司在平常工作不断交流,改进工作。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为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采购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处置,按制度执行。固定资产购置实行先申报(含预算),报批后购置,购置回来的资产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入账,建立财产管理卡片。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固定资处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财务主管领导批准或报市财政局审批,方可置销,处置收入上缴市财政局,并每年定期清查核算资产。

2.固定资产利用率。我中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为91%,其中9%闲置资产为中心在旧办公地址加建的房屋。在我中心固定资产情况表如下:

固定资产利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数量

金额

在用资产

闲置资产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金额

占全部资产比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4

630924.76



630924.76

9%

其中:房屋

4

630924.76



630924.76

9%

二、通用设备

756

46455117.45

46455117.45

65%



其中:汽车

2

462131

462131

7%



三、专用设备

10

113893

113893

1%



四、家具、用具、装具

3678

1763424.3


25%



五、图书、档案







六、文物和陈列品







合计

3968 

7153359.51


91%


9%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控制率。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6.82万元,实际支出数4.4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5%,“三公经费”控制较好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2.“公用经费”控制率。2018年“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66.81万元,实际支出数57.9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87%,“公用经费”控制较好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我单位编制数27人、当年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数2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没有超编。

六、整体绩效

2018年,我中心严格按照各项财政规定,认真落实资金的使用情况,将资金用到实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日常账目日清月结,做到手续完备无误。每项资金使用有预算有请示,按照审批权限报批,专项资金专用。定期或不定期将单位年度剩余资金分送领导及部室,确保各项资金情况明、底子清,心中有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针对性,确保资金服务好工作的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2018年,市级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64万余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8%。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取得新成效

市行政服务中心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主动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截至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共进驻48个部门,进驻事项1124项,事项进驻率为93.5% ,税务、工商、住建等27个部门实现审批事项100%授权窗口。市粮食局、市体育局等10个部门,共74项事项已整合进驻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进驻办事大厅的1124个事项中, 已有1052项事项可实现单一部门窗口“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覆盖率达94%;191个事项可实现“不见面审批”,覆盖率达17%;326个事项实现了即来即办,占比率达30%。进驻事项总法定时限20342日,总承诺时限9153日,总体时限压缩率达55%。已有790项事项进行了简化,办理流程从之前的10个环节优化为现在的6个环节以下(标准化审批流程:受理、承办、审查、审核、审批、办结六个环节组成),大大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网上办事开创新局面

市行政服务中心认真落实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提升工作。完成了对接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改造所有在线申办服务的界面(UI)。完成了我市进驻政务服务网事项对应业务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实现90%以上的事项单点登录。完成了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与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系统、省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大力推进“市民之窗”服务终端建设,抓紧推进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对接。建成了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库,已进驻市属部门11个,可签发42种证照,进驻县(市、区)属部门37个,可签发21种证照。扎实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调查评估和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迎检工作任务。全力解决第二批群众办事堵点问题,按时疏解16项堵点。做好“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上线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广东政务服务向镇(街)、村(社区)延伸,在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中导入镇(街)、村(社区)事项,将办事指南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并提供服务。目前,我市共有50个市级部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可在线办理事项1006项,可在线申办率为80.1%;10 个县(市、区)共有365个部门进驻,可在线办理事项6336项,可在线申办率为71.6%。2018年,全市政务服务网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94837件,办结94398件,办结率达99.54%。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为90.95%,上网办理率为89.27%,网上办结率为88.52%;县区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为90.79%,上网办理率为73.57%,网上办结率为69.68%。

(三)深化便民服务,各项服务措施得到新提升

市行政服务中心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升级办事大厅各项硬件软件设施。完善了自助服务区、复印刻章点、便民医疗室、爱心母婴室、手机充电点、电动车充电桩、阳光书阁等便民设施建设。开通了网络预约、身份证取号、办事智能导航等服务功能,为群众、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坚持推行局长工作日、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容缺审批、志愿者服务、投资审批绿色通道等工作制度。目前,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已有30个窗口部门414个事项实现了容缺受理,2018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共启动投资审批绿色通道59次,协调窗口上门暖企服务649次,为企业提供容缺审批服务1370次,开展全程代办业务102次,志愿者服务共办理业务4092件。

各窗口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各种便民惠民工作举措,创新特色便民服务模式。市税务局窗口大力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微信办税等高效便捷的办税新模式;市工商窗口实现“二十四证合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并且均由同一登记人员负责;市公积金窗口积极推进审批窗口前移服务,利用休息时间到新开发楼盘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培训、政策宣传;市不动产登记开通了窗口联合办件,并通过湛江邮政速递物流将不动产权证书邮寄到家的便民服务;市交通运输局窗口通过行政预约提前介入,主动上门为企业解决“证照分离”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市安监局窗口多次开展行政审批“上门服务”,将审批窗口搬至企业现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四)深化市民服务热线提质,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12345市民服务热线坚持通过狠抓平台建设、优化平台管理、强化互联互通、扩大宣传影响,全面提升平台服务质量。继续在强联动、抓队伍、重宣传方面狠下功夫。大力配合推进与12348广东法律服务热线的联动工作,积极推动与网上政务服务热线并联工作,建立了个性化投诉举报信息处理系统,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全面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互动。通过心理辅导培训、一对一谈话、户外拓展活动等形式,及时了解话务员工作和思想动态,增强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密切与媒体联系,加强与《湛江晚报》合作,开设“民生窗口”专栏,开展“走近百姓”宣传活动,让“12345,有事找政府”的口号更加深入民心。2018年,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话务量42.9万余宗,直接回复37.2万余宗,转派工单5.7万余宗,办结5.5万余宗,回复率100%,办结率97.22%,群众满意率92.42 %。284名副处以上领导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市民电话。为《湛江日报》“12345党报在线”、市电视台《湛江新闻》“民生追踪12345”、市广播电台“有事您说话”和今年增加的《湛江晚报》“民生窗口”等四个栏目提供各类信息及宣传报道合计5500多条。

七、存在问题

虽然我中心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但还不完善。在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中,绩效评价还未纳入财政管理全过程,与预算编制、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八、今后改进措施

1、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 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包括绩效目标审查制度、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奖惩制度等;二是建议将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将单位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纳入到单位对项目的绩效考核当中,前者主要是项目层面的管理,后者是部门层面的管理,二者应该是一种互相促动的关系,即构建一套符合公共需求的绩效目标体系,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由于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待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各预算部门、财政部门的机构能力和人员素质来说,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只有通过进行多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才能真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内财政部门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业务培训、考察交流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加强理论研究;对外加强对部门单位的绩效管理知识培训,可以采取邀请专家讲课、财政部门辅导和案例剖析等方式,不断提升绩效人员业务能力。

3、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各种媒介、各种

形式和渠道,加大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部门(单位)的绩效意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8日

附件4







湛江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单位: 湛江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评价指标指标说明评分标准扣分说明得分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名称权重(%)名称权重(%)名称权重(%)
前期准备工作20自评工作情况18组织建立情况3主要考核是否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小组人数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未成立小组):自评工作评价小组一般3人以上,由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组成,需提供有关文件作为佐证材料。1.成立自评工作小组且人数和结构符合规定的,得3分;

2.成立自评工作小组,但人数或结构不符合规定的,得1分;

3.未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的,不得分。


3
自评材料报送及时性5主要考核单位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材料报送工作得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工作计0分。
5
自评材料报送质量5主要考核自评材料是否真实;表格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缺漏或不对应;自评报告的内容是否全面详实;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是否客观、真实;佐证材料是否与项目(工作)存在联系,是否能证明项目(工作)立项、实施管理、完成等情况,对项目(工作)相关情况的证明力是否充分。1.表格内容填写真实、齐全,得1分;

2.自评报告内容真实、详细,得1分;

3.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得2分;自评得分与核查得分每误差5分,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4.佐证材料材料规范、完整,关联性强的,得1分;

佐证材料不够规范完整4
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性5主要考核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是否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1.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的,得5分;

2.自评报告一致的,得1.5分;

3.自评数据表一致的,得1.5分;

4.自评评分表一致的,得2分。


5
保障措施2制度措施健全性2主要考核反映部门(单位)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实施方案(计划)。1.制定了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且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

2.没有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计0分;

3.所制定的制度或方案健全规范并得到切实执行的(需有相应佐证材料,如日常检查、稽核的底稿等),得2分;  

制度和方案没有得到切实执行1
预算编制情况15预算编制10预算编制合理性5 主要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合理性,即是否符合本部门职责、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资金有无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分配。1.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得2分;

2.部门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的,得1分;

3.专项资金编制细化程度合理,未因调整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的,得1分;

4.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项目之间未出现调整的,得1分; 


5
预算编制规范性5主要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市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例如在规范性和细致程度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等。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的,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的,得5分;发现一项没有满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指标依据当年市级预算编制文件和单位的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5
目标设置5绩效目标申报情况2主要考核部门(单位)是否按规定对符合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是否及时、规范、完整。1.根据要求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得2分;

2.已及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但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得1分;

3.未及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的,不得分。

4.如当年没有符合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的,得2分。                                        


2
目标设置合理性3主要考核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1.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符并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得1分;

2.整体绩效目标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产出数量、质量、成本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性的量化指标,得2分;

3.没有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计0分;

4、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
预算支出管理53信息公开10自评材料3主要考核部门(单位)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绩效自评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自评材料,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公开的自评材料的真实、及时、透明情况。1.进行了公开,且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和完整,符合公开范围要求的,得3分;

2.进行了公开,但未达到时限、内容或范围要求的,得1分;

3.没有进行公开的,得0分;

4.涉密单位不需要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涉密依据的,计3分;涉密单位不需要公开相关信息但未及时提供涉密依据的,计0分。


3
预决算4主要考核部门(单位)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1.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和范围内公开的,得4分;

2.进行了公开,但未达到时限、内容或范围要求的,得2分;

3.没有进行公开的,得0分;

4.涉密单位不需要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涉密依据的,计4分;涉密单位不需要公开相关信息但未及时提供涉密依据的,计0分。


4
绩效目标3主要考核部门(单位)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绩效目标批复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绩效目标,所公开的绩效目标内容是否与批复一致。1.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和范围内公开的,与批复一致的,得3分;                                                                     2.进行了公开,但未达到时限、内容或范围要求的,得1分;                      3.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和范围内公开的,但公开内容未够规范、完整、真实、准确的,得2分;

4.没有进行公开的,得0分;

5.涉密单位不需要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提供涉密依据的,计3分;涉密单位不需要公开相关信息但未及时提供涉密依据的,计0分。


3
支出管理28整体支出完成率5年度实际支出数与年度实际收入数比率,用以考核和评价部门(单位)预算支出完成程度。整体支出完成率=部门(单位)年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部门(单位)年度实际收入)×100%。结果≥100%,得5分;100%>结果≥90%,得4分;90%>结果≥80%,得3分;80%>结果≥70%得2分,结果<70%,得0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11月份才到账,当年无法完成支出。4
结转结余率3部门(单位)当年度结转结余额与当年度预算总额(预算总额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达到部门的当年度资金之和计算,不计上年结转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1.比率≤5%的,得3分;

2.5%<比率≤10%的,得2分;

3.10%<比率≤15%的,得1分;

4.比率>15%的,得0分。 


3
三公经费控制率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5
公用经费控制率5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5
政府采购执行率5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本指标得分=本指标满分分值×政府采购执行率

其中: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金额合计数/采购计划金额合计数)×100%;

如实际采购金额大于采购计划金额则本项不得分。

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5
预算支出管理53支出管理
财务合规性5主要考核部门(单位)资金支出规范性,包括单位基本支出管理、项目(含专项工作经费)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1.项目(含专项工作经费)资金支出规范性2分。按规定履行调整报批手续或未发生调整的,能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且合法合规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如果部门(单位)当年没有项目(含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的得2分。

2.基本支出的合规性2分。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的得2分,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分,直至扣到0分;

3.会计核算规范性1分。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得1分,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或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或其他核算不规范的,计0分。


5
项目管理5项目实施程序2.5主要考核部门(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实施过程是否规范,包括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是否履行相应手续等。1.项目或方案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得0.5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或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得1分;

3.项目实施过程规范的,得1分;                                                        4. 如部门(单位)当年没有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得2.5分。                   5.如部门(单位)当年没有项目支出,有专项工作经费支出但不涉及申报、批复、招投标、调整、验收的,得2.5分。

6.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5
项目监管2.5主要考核部门(单位)对所实施项目(包括专项工作经费和部门主管的省级专项资金分配给市、县实施的项目)的检查、监控、督促等管理等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作为评分依据。1.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的,得2.5分(需提供检查底稿或其他材料证明,否则不得分);

2.未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的,不得分;

3.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佐证材料不够规范完整1.5
资产管理5资产管理安全性2.5主要考核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登记造册、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于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1.资产是否登记造册、保存完整的,得0.5分;

2.资产配置合理、使用合规、处置规范的,得1分;

3.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得1分;

4.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资产处置不够规范1.5
固定资产利用率2.5主要考核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1.比率≥90%的,得2.5分;

2.90%>比率≥75%的,得1.5分;

3.75%>比率≥60%的,得1分;

4.比率<60%的,得0分。


2.5
人员管理5在职人员控制率5主要考核单位在职人员控制情况。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部门产出绩效12效率性7项目(工作)完成及时性7主要考核部门(单位)项目(工作)完成及时性和质量情况。目标完成率由单位自行评价,但需要提出相关的佐证材料。得分=实际完成项目(工作)/计划完成项目(工作)×7(最高不得超过7分)。
7
效果性5社会经济政治效益5主要考核项目(工作)实施直接产生的社会、经济、政治效益,主要通过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工作)的个性指标完成情况反映。根据项目(工作)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设置个性化绩效指标,且通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值对比分析,进行核定得分。
5
合计100
100
100


94
注:上述指标的数据来源优先从部门单位的部门决算报表、会计账册(表)或市财政部门掌握的数据中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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