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19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19年度
评价单位: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本级
市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0年8月25日
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财绩〔2020〕6号)要求,我局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19年度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1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与监管科、政务服务科、审批管理与改革科、数据管理科。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类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
4.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应用。
5.统筹协调市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
6.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标准规范,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7.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8.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9.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市“互联网十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11.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部门人员构成情况: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行政编制19名。现财政供养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人数为0人,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全面建立“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新体制。
2.规范做好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已出台《湛江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5.全面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
6.组织推进“百项疏堵行动”工作。
7.协调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
8.对标要求做好重点项目建设。
9.拓展推广“数字政府”建设成果。
10.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全面建立“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新体制。从技术层面打造全市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市“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已于2019年10月30日正式点亮和投入试运行。
2.规范做好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已出台《湛江市市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45个市直部门共计8345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编制。
4.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重新梳理6.37万个,实现全市2045个镇村服务事项全覆盖。
5.全面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推进落实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市直单位实施率已达99.6%,县级部门实施率已达99.1%。
6.组织推进“百项疏堵行动”工作。整理出我市存在的堵点痛点问题,汇总形成《湛江市直部门百项堵点痛点问题疏解工作台帐》,督促相关部门积极落实,目前已基本完成疏解。
7.协调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加快推进首批11个部门16个政务信息系统接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开发共享目录接口共221个。
8.对标要求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并实现与省级平台联通。
9.拓展推广“数字政府”建设成果。积极推广“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粤省事”覆盖湛江的事项有487项,实名注册用户128.39万人,群众通过“粤省事”平台查询和办理业务总量超过1441万笔。
10.持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好差评”二维码下发,引导群众在完成事项办理后进行扫码评价,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包括整体收支预算数及决算数等)。
我单位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未编报当年预算,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573263.22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539377.95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391.03元,项目支出266986.92元,年末资金结转结余为33885.27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为确实做好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结合实际,现成立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洪 涛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陈 维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炜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胜鑫 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叶 晖 总工程师
李倩岚 办公室主任
陈莹莹 规划与监管科科长
王 勇 政务服务科科长
张耀明 数据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整体绩效自评具体工作,李倩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欣婷、徐晨晓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自评工作过程。
收到市财政局通知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小组。2020年8月4日-8月14日:业务负责科室提交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评价评分表等相关材料交办公室审核。2020年8月17日-8月19日:集中检查阶段。各有关科室开展项目绩效集中检查;各项目承担单位准备好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书、立项文件、验收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财务报表以及详细经费使用凭证等相关材料,以备集中检查用。2020年8月19日-8月28日:由办公室根据集中检查阶段的材料进行汇总,认真、准确、完整填写自评数据表,深入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提交所需的自评佐证材料,确保自评材料质量并按时报送。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按时按质在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自评材料的报送工作。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
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2019年,我局各科室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年度评价得分为99.5分。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我局所有项目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并达到了良好的经济效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对照《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湛江市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文件,我局属2019年全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2日正式挂牌。由于2019年的预算在2018年底组织编制,而当时我局尚未成立,因此无2019年预算编制。
2.预算执行情况。
(1)保障措施。我局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实施方案(计划)。
(2)支出管理。
1)支出完成率=部门(单位)年度实际支出/财政下达预算数×100%=2539377.95/2573263.22×100%=98.7%,由于我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没有2019年预算安排,2573263.22元为我局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2)结余结转率=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100% =33885.27/2573263.22=1.3%
3)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变动率=(当年年末存量资金规模÷上一年度年末存量资金规模-1)×100%,由于我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我局2019年末存量资金规模为40397.23元,上一年度年末存量资金规模为0,该公式不成立。
4)资金下达合法性。
我局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无需批复下属单位的预算。
5)政府采购执行率。
我局2019年实际采购金额和采购计划金额均为0,所以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
6)财务合规性。
我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市财政没有安排2019年预算,“数字政府”建设经费和网上办事大厅技术培训及推广宣传费用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随职责调整相应划转我局,我局人员少,扶贫等工作经费紧缺,导致存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3)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程序
我局所有项目支出(含专项工作经费)实施过程规范,包括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调整、完成验收等履行相应手续等。
2)项目监管
我局对所实施项目的检查、监控、督促等过程进行有力监管,无进度缓慢、实施效果不理想等情况。
(4)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部管理制度,所有工作均按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资产管理规定执行,无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情况,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达到100%。
3.预算监督情况。
(1)信息公开。
我局属2019年新成立的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由于2019年的预算、绩效目标及自评材料均在2018年组织编制,而当时我局尚未成立,所以暂无内容公开。
(2)绩效自评。
为确保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已成立由主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组成的整体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并按时报送材料。自评材料数据真实,表格内容齐全,无缺漏或不对应;自评报告的内容全面详实;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佐证材料与项目(工作)联系密切,能证明项目(工作)立项、实施管理、完成等情况,对项目(工作)相关情况的证明力充分。
4.预算执行效益。
(1)经济性。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493.92元,无三公经费预算数;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293025.59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326910.86元。
(2)效率性。
我局已按要求完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市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宣传推广等重要事项和工作。我局绩效目标完成率=绩效目标中已实现目标数/计划目标数×100%=10/10×100%=100%。
我局所有项目均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3)效果性。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积极影响:1、完成了170个共享目录接口的开发,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整合共享工作,进一步拓展数据共享范围和深度。2、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实现了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并实现与省、市相关平台的互联互通。3、积极推广“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10月底,“粤省事”覆盖湛江的事项有476项,实名注册用户116.8万人,群众通过“粤省事”平台查询和办理业务总量超过1441万笔。
(4)公平性。
我局对群众意见及时反馈,高度重视对群众的服务,社会公众对我局履职效果满意。
(5)工作表现加减分指标。
郑人豪书记对我局的有关工作给予肯定批示,自评加1分。无批评问责的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绩效自评,我局将针对以下几点问题进行改进:
1.零余额账户管理不够规范,由于尚未全面实施公务卡结算,部分费用仍以现金形式支付。虽然我局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还不够完善。接下来我局将结合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单位零额度体现审批额度,加强资金管理,对超额度的体现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2.基本支出挤占专项经费。进一步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