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海防打私办部门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财评[2018]20号)要求,我办及时布置自评,成立了市海防打私办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形成本自评报告。现将2017年度湛江市海防打私办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我单位于1989年5月成立,属一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正处级单位,为市政府主管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常设机构。2012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湛江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与湛江市边防委员会办公室合并,更名为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属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二)人员情况。市海防打私办现有行政编制16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不占用市海防打私办编制),副主任2名,科长3名,副科长1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2017年12月31日止,我办实有行政人员17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1名后勤服务人员于2010年经市人事编制部门批准占用行政编制调入)。其中:主任1名(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不占用市海防打私办编制),副主任3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2名,科长3名,副科长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3名,后勤服务人员3名
(三)工作职能。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2.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和综合治理;3.组织查处跨地区跨部门走私贩私及有关海防案件;4.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及海防突发事件;5.组织对非设关地重点地区反走私巡防督查;6.收集、分析、研判有关走私、反走私的情报资料;7.组织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指导海防管理、控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8、承担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自评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市海防打私办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并成立了市海防打私办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海防打私办主任陈华真同志担任组长,郁朝保副调研员担任副组长,符日香(人事秘书科科长)、李亚美(协调督查科科长)、林腾(海防科科长)、庄人楷(人事秘书科科员)担任工作小组成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于6月28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与2016年整体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7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查看市海防打私办各项资产等。
(4)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评价小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确保了绩效评估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不走样。我办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2017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 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三、目标设置
(一)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市海防打私办2017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职责履行良好、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资产管理规范几个方面进行申报,充分发挥预算“指挥棒”的引领作用,合理控制项目支出结构、支出方向等。确保重点支出安排,保障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全力推进海防打私各方面工作。据统计, 2017年符合绩效目标申报项目个数为1个,金额1823.11元,全部依规进行申报。
(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1)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海防打私办的具体指导下,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海防监控和反走私综合治理,精心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国门利剑2017”联合行动和各个专项打击行动,有力打击了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海防打私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查获涉嫌走私及走私无主物案件164宗,案值约4.24亿元,查获走私汽车16辆、香烟1828.12箱、冻品573.716吨、开心果63.19吨,洋酒954瓶、专供出口白酒192瓶,捣毁8个特大跨国走私汽车犯罪团伙,抓获涉嫌犯罪嫌疑人70多名;捣毁走私香烟中转点2个;查扣运送走私货物的“三无”铁壳船4艘、木船2艘、汽车50辆,全年无害化焚烧方式销毁非法进境冻品1130.85吨,有力打击了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方面,以开展“无走私镇(街)”、“无走私村庄(社区)”目标建设为主要抓手,持续深化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巩固提高创建水平,打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7月27日,全国打私办在南昌市召开了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经验第一次推广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学习推广湛江等地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经验工作。2017年以来,全国已有辽宁、黑龙江、山东、云南、广西、海南5个省(区)18个地级以上市打私办组团到湛江市学习交流,学习推广湛江市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2)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强边海防建设管理的指示要求,进一步理清海防工作思路,明确海防工作重点,狠抓海防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完善海防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国安、公安、综治、边防、海警、军分区等多部门海防情报协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强化海防工作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海防管控合力明显提升。二是大力开展海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国家专项资金3731万元,建设海防执勤道路项目19条(段),总长61.5公里,占全省年度项目建设总量的54%,有效解决我市偏远乡村道路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2017年我办收到省海防打私办下拨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251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3万元,共收入2762.6万元,实际支出1823.11万元,完成率66%。截至2017年止已全部开展建设,目前已有10条(段)完成竣工,其余9条(段)正在加快建设中,预计2018年3月底前可全部完成竣工。
2.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我办海防基础设施建设有2条(段)正在加快建设中,预计2018年3月底前可全部完成竣工。
四、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整体支出完成率。2017年,市海防打私办财政拨款收入:1316.93万元。其他收入2764.78万元;支出:2777.1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2.63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为:63.93%。
(二)财务合规性。市海防打私办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项目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
1.自评信息公开:本单位在2018年7月18日按规定在湛江市政府网信息公开网页将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数据、自评报告和自评评分表进行公开。
2.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本单位2017年度预算财政已按要求2017年2月10日在湛江市政府信息网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五、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本办所有项目支出均经过发改部门批准立项,向省海防打私办申报,经过国家边海防办批复,项目设计预算经过财政审核,项目招标(超过100万元的公开招标),省海防打私办组织验收等程序。
2.项目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管。资金由市海防打私办按项目进度的合同约定向省海防打私办申请,省海防打私办核实后下拨,做到专款专用。
(二)资产管理。
1.资产管理安全性。我办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建立资产管理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固定资产问责制,做到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没有资产营运收入情况。
2.固定资产利用率。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是16507625.73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是16507625.73元,固定资产使用率100%程度。(见下表)。
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在用资产 | 闲置资产 | ||
金额 | 占全部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全部资产比例 | |||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 12 | 14976711 | 14976711 | 90.73 | ||
其中:房屋 | 12 | 14976711 | 14976711 | 90.73 | ||
二、通用设备 | 122 | 1202551.74 | 1202551.74 | 7.28 | ||
其中:汽车 | 2 | 481206 | 481206 | 2.9 | ||
三、专用设备 | 8 | 41359.99 | 41359.99 | 0.25 | ||
四、家具、用具、装具 | 251 | 287003 | 287003 | 1.74 | ||
五、图书、档案 | ||||||
六、文物和陈列品 | ||||||
合计 | 393 | 16507625.73 | 16507625.73 | 100 |
(三)经费管理。
1.“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9.18万元,实际支出数9.18万元(因公出国0万元、接待4.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万元),实际支出数4.54万元(因公出国0万元、接待4.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万元、),控制率为100%。主要是因为我办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人数。
2.“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40.68万元,实际支出数24.42万元,控制率为60%。
(四)在职人员控制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单位编制数18人、当年年末单位实际在职人数1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在职人员没有超编。
六、整体绩效
2017年度预算项目2个、金额3422.6万元,年度完成2个,支出2406.47万元,执行率70 %。本年度整体工作(项目)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有力打击了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海防打私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海防基础设施的建成使用,进一步改善了我市海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海防部队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同时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进一步深化军民融合。此外,海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海防资金使用效率。
七、存在问题
一是在建立健全制度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市海防打私办虽然制定了相关的财务制度与一系列的资金管理制度以及项目实施的具体管理制度,但与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资产需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
八、今后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本办“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加强《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湛江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