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湛江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
2018 年度湛江市总工会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18 年湛江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2018 年湛江市总工会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八、2018年部门收入表
九、2018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2018年湛江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湛江市总工会属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为财政预算一级单位,受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赋予工会组织的四项基本职能:
一是参与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是工会代表职工权益,依法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渠道、途径和形式。
二是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如对全市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突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和法规草案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三是建设职能。工会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积极推动社会经济效益和生产力的提高。例如,组织广大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指导、监督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协助政府做好全国、省级劳动模范、先进集体、“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的推荐和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厂(政)务公开及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四是教育职能。工会教育职能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工会负责对全市职工进行培训,指导各级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负责工会的对外联络工作,发展同各国工会和国内各省、市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负责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工会组织的联络交流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湛江市总工会在编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都由财政供养。在编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39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1.加强理论武装;2.抓好工会自身建设;3.更广泛地组织覆盖;4.加强阵地建设;5.维稳维权;6.信息化建设;7.加强党的建设;8.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预算总收入为155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1559.34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数1049万元增加48.65%。主要是安排了项目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300万元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8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预算总支出155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拨款1559.34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数1049万元增加48.65%。主要是安排了项目支出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300万元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280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6.7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49万元增加97.77万元,增加9.32%,占比重73.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2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408.21万元减少39.96万元,下降9.79%,占比重23.62%;医疗卫生支出10.4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06万元减少0.41万元,下降4.08%,占比重0.67%;住房保障支出33.8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1.56万元减少2.29万元,下降7.26%,占比重2.17%。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2.0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72.95万元增加159.12万元,增加58.30%,占比重27.71%;商品和服务支出26.3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5.02万元增加1.3万元,增加5.20%,占比重1.6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9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482.03万元减少173.08万元,下降35.91%,占比重19.81%;项目支出79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69万元增加523万元,增加194.42%,占比重50.79%,原因是增加了两个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300万元、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费280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由于我单位财政没有划拨行政公用经费,因此,在一般公共预算中的“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财政没有划拨公用办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来源于本单位原资金渠道,不在此次公开范围内。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包括通用设备采购预算0万元;图书、档案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用具采购预算0万元;办公消耗用品采购预算0万元;其他货物采购预算0万元;装修工程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信息技术服务0万元、维修和保养服务0万元、商务服务0万元、其他服务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湛江市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 年财政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
算当年拨款580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其中: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工会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工会,使用范围主要有:1.支持已经建立工会委员会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工会进行规范化建设费用(例如职工之家建设费用);2.举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大型文体活动费用支出;3.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会会员进行普惠性服务支出;4.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干部进行政策业务培训支出。
2、市总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280万元,拟先结合人社局核定的离退休费用作为依据,统筹分配9个直属事业单位,解决离退休人员费用缺口资金。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