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湛江富多煤气有限公司 重大安全隐患摘牌的函
关于同意湛江富多煤气有限公司
重大安全隐患摘牌的函
根据《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湛江富多煤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进行复核摘牌的请示》(湛城建〔2018〕237号)的申请,市安委办于11月26日组织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霞山区安监局相关人员及燃气领域专家组成复核小组,对湛江富多煤气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复核,通过现场核查、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复核小组一致认为湛江富多煤气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已完成。经市安委会同意,准予湛江富多煤气有限公司重大安全隐患摘牌。
为了巩固整治成效,请你局认真贯彻落实姜建军市长在7月份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两次批示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和市安委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我市城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
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城市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夯实城市燃气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我市城市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此函!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