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湛江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我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湛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湛府办〔2014〕10号)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产品质量优良、质量管理成效显著的广东浩特电器有限公司、湛江国联饲料有限公司、湛江鸿智电器有限公司、湛江市聚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湛江东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5家企业授予“2016年度湛江市政府质量奖”,并予以通报表彰,各给予10万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在质量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不断追求卓越、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我市建设质量强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环北部湾中心城市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