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姜建军: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人事、编制、监察、审计工作。
曹兴: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物价、财政、税务、金融、交通运输、公路、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统计、重点项目、行政服务中心、57365线路检测中心工作;联系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陈光祥:市政府党组成员,分管农业、林业、水务、雷州青年运河、畜牧兽医、人民武装、双拥、民政、残联、气象、供销社、粮食、扶贫、老区建设、社会保障工作。
黄勇武: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分管公安、消防、司法、国家安全、特运、海防与打私、信访、法制工作;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武警湛江市支队、湛江边防检查站。
欧先伟:副市长,分管商务、口岸、科技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管理、市场物业管理、旅游、湖光岩风景区工作;联系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
王再华:副市长,援疆。
陈伟杰:副市长,分管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海洋渔业、土地储备、城市综合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防、住房公积金、“三旧”改造工作;联系湛江海东新区。
崔青:副市长,分管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计生、体育、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
黄明忠:副市长,分管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重点工业项目、通信、电力、烟草专卖、质量监督、经济协作、招商、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对台工作;联系湛江奋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陈才君: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协助市长安排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市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