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湛江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时间:2017-09-20 16:33: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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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与活化利用,充分展示历史建筑风貌,经研究,确定赤坎区大通街68-74号民国商铺群等80处建(构)筑物为湛江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认真做好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协调发展,建设独具特色的北部湾中心城市。
附件:湛江市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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