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挂牌督办2022年火灾高风险区域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场所整治力度,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粤消安〔2022〕1号)要求,综合全市各地火灾形势、消防工作情况和排查上报名单,经实地调研评估,市政府决定对我市3个火灾高风险区域和5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名单附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重大火灾隐患潜在的危险性和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把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路线图。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按照《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湛消安〔2022〕8号)要求,至少挂牌督办1个火灾高风险区域(省、市政府已挂牌的,本级政府可不挂牌)和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各地开展整治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和单位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立足本地实际,紧密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开展火灾隐患问题排查,建立健全场所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要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要进一步完善被挂牌督办区域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各地挂牌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强化协调统筹,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指定专人跟踪指导被挂牌督办区域和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并于2022年底前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细则另行印发)。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域和单位,将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域和单位,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地整治工作方案、联系人名单,请于2022年6月16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3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周湘川,联系电话:0759-3188365)。
附件1:202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高风险区域
附件2:202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