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奋勇经济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环境保护厅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