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65线路检测中心(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印发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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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3日
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18年修订)
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幸福美丽湛江,做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和契机,切实推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把湛江建设成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的生态型海湾绿城,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2020年(申报年)3月前在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等方面均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满足申报条件,力争2021年(评审年)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整体推进。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要求,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市直和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创建工作要服从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的组织协调。
(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要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创园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运作模式,根据各自职能和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努力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负责制,对照考核标准,确立创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定期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对创建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局工作的,市政府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四、工作任务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要按照《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市创园领导小组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的创建工作统一部署、协调和检查监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
1.召开市创园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会议,部署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2.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动员全市各级政府、各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创建工作。
3.为使创园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实行横向和纵向联动,各区政府(管委会)、有关单位指派1-2名联络员,负责创园日常工作对接。
4.对创园范围的指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编制《湛江市生态园林城市申报基础评估报告》《湛江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行动计划》,巩固和提升亮点,摸清未达标项目原因,制定难点攻克计划,实行重点督办。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将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举办创园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准确把握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各项考核指标要求,按照要求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指标按时达到考核标准要求。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
1.在电视、报纸、网站、广播等主流媒体开设“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专栏,设置宣传标语和广告。
2.制订和完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其中包括:修编《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等。
3.针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内的否决项(城市绿线管理、建成区绿地率≥3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5.50m2/人、城市污水处理率≥9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林荫路推广率≥85%),制定专项推动方案,成立专项督导小组,确保7个否决项在申报前全部实现达标。
4.开展创园工作培训。就创园工作的意义、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各地创园经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修订情况、创园技术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凝聚干部群众共识。对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选派的资料员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培训,统一资料整理规范。加强与先进城市的交流,学习先进的创建理念与做法。
5.建立例会制度和一把手责任制,加强指导、督促、协调,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同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对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6.邀请专家和领导到湛江调研,针对我市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7.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8.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向社会公示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9.组织模拟检查,邀请专家组对我市创园成果进行评审,针对薄弱项目,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整改提高。
(三)巩固提高创建成果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
各区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对照目标任务,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于2019年12月底前将各项指标数据及材料汇总上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申报材料的编制印刷、报告书的撰写等工作,做好充分迎检准备。
(四)提交申报申请和材料阶段(2020年6月到2020年9月)。
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交申报申请和有关材料,迎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我市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初审和现场考查。
(五)申报和迎接国检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
按照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的相关要求,完成全部申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递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推荐函和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2021年3月31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供城市园林绿化遥感调查与测评报告及重点图斑;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全套申报材料,全力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组对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争取在2021年通过国家考核获得“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创园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按照《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合力推进,确保创园任务圆满完成。
(二)建立考评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范围,并落实联络人员,按时上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市创园领导小组对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效果差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问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园林艺术文化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创建工作,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和典型经验,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各项创建目标圆满实现。
附件:1.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2.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
第一部分:指标
一、综合管理 | ||||||||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 考核要求(办理单位需提供文件资料等) | 主办单位和责任人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 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2-3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副省级以上城市3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 市编办 (陈卜红) |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底 | ||||
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②近3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各区负责建设的项目,按市、区两级财政安排,市财政根据结算审定的50%补贴。 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 市财政局 (李汉东)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底 | ||||
3、城市园林绿化科研 |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3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 市科技局 (江向阳) | 市林业局、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及驻湛科研院所、广东海洋大学、岭南师范学院 | 2019年底 | ||||
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 《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订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底 | ||||
5、城市绿线管理 |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现状绿地都已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 | 2019年底 | 否决项 | |||
6、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林业局 | 2019年底 | ||||
7、城市数字化管理 |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转,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②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的监管范围覆盖率100%。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19年底 | ||||
8、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90%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 | 2019年底 | ||||
二、绿地建设 | ||||||||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 考核要求(办理单位需提供文件资料等) | 主办单位和责任人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0%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10、建成区绿地率(%) | ≥35%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否决项 | |||
1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的城市 | ≥12.0㎡/人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12、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90%;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否决项 | |||
13、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70%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14、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 ≥28%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1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 | ≥5.50㎡/人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否决项 | |||
16、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 达标率≥60%或年提升率≥10%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17、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 ≥85%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公路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18、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 ≥90%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 2019年底 | ||||
三、建设管控 | ||||||||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 考核要求(办理单位需提供文件资料等) | 主办单位和责任人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19、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 | ≥8.00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统计局 | 2019年底 | ||||
20、公园规范化管理 | ①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 ②编制近3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 ③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 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21、公园免费开放率(%) | ≥95%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22、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 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通过绿道合理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等; 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23、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 |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林业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24、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大人工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行道树树种更换、反季节种植等; ③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 ④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25、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 ②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 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何贵) | 市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环境保护局 | 2019年底 | ||||
26、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27、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 全面启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依次顺利通过省检、国检,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 市水务局 (李立) | 2019年底 | |||||
四、生态环境 | ||||||||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 考核要求(办理单位需提供文件资料等) | 主办单位和责任人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28、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 ①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③有成功的生态修复案例及分析。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 2019年底 | ||||
29、生态网络体系建设 | 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 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 | 2019年底 | ||||
30、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③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记录、评价数据,综合物种指数≥0.6,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0。 | 市林业局 (陈列) | 市海洋渔业局、市农业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底 | ||||
31、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 ①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 | 市林业局 (陈列)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城市规划局 | 2019年底 | ||||
32、山体生态修复 | ①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 ②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③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 | 市国土资源局 (吴松江) | 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底 | ||||
33、废弃地生态修复 | ①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 ②废弃地修复再利用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 | 市国土资源局 (吴松江) | 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底 | ||||
34、城市水体修复 | ①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 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 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⑤《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规定的内涝防治重现期以内的暴雨时,建成区内未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 市水务局 (李立) | 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 2019年底 | ||||
35、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292天 | 市环境保护局 (李心声) | 市气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19年底 | ||||
36、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 ≤2.5℃ | 市气象局 (李汉彬) | 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规划局 | 2019年底 | ||||
五、市政设施 | ||||||||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 考核要求(办理单位需提供文件资料等) | 主办单位和责任人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37、城市容貌评价值 | ≥9.00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38、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 100% | 市水务局 (李立) | 市国资委、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市卫生计生局 | 2019年底 | ||||
39、城市污水处理 | ①城市污水应收集全收集; ②城市污水处理率≥95%; ③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100%; ④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200mg/L或比上年提高10%以上。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何成良) | 市水务局、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 | 2019年底 | ②为否决项 | |||
40、城市垃圾处理 | 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②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达到I级标准,焚烧厂全部达到2A级标准; ③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 ④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①为否决项 | |||
41、城市道路建设 | ①城市道路完好率≥95%; 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
42、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 | ①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 ②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③遵照相关要求开展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并考核达标。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19年底 | ||||
六、节能减排 | ||||||||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 考核要求(办理单位需提供文件资料等) | 主办单位和责任人 | 协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43、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30% | 市水务局 (李立) | 市水务投资集团公司、市环境保护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19年底 | ||||
44、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 ≥40% | / | / | / | / | |||
45、林荫路推广率(%) | ≥85%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城市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否决项 | |||
46、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 ①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已实施; ②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系统。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规划局、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 2019年底 | ||||
47、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 ①近3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50%; ②节能建筑比例:夏热冬暖地区≥55%; 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何成良) | 市城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 2019年底 | ||||
48、对近3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孔令培) | 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2019年底 | 综合否决项 | ||||
第二部分:城市园林绿化遥感测试基础材料
基础资料内容 | 要求 | 主办单位和责任人 | 协办单位 | 责任领导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城市地形图 | 图件格式:dwg格式 图件比例尺: 1:5000或1:10000 地形图范围大于城市建成区范围 | 市国土资源局 (吴松江) | 市城市规划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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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规划区及建成区范围图 | 建成区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 城市规划区及建成区范围图纸一式两份,直辖市由市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其它城市需同时由市人民政府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电子图件格式:dwg格式 图件底图:总体规划图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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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区及建成区面积、人口说明 | 城市各城区的规划区及建成区面积,以及各城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和暂住人口数量纸质说明材料;一式两份。 直辖市由市人民政府加盖公章;其它城市需同时由市人民政府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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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及附图集) | 经审批正在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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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及附图集 | 经审批、正在实施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李枝坚)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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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步行道、自行车道、林荫路位置图 | 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林荫路位置分布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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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成区内各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图 |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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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城市绿线位置图 | 城市划定并公布的绿线位置及范围,并有明确坐标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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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市蓝线位置图 | 城市划定并公布的蓝线位置及范围,并有明确坐标。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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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成区内公园绿地分布图 | 依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标明各类公园绿地名称、位置及面积。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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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如有,需提供) |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图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文广新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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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成区内2002年(含)以来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 |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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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建成区内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位置及分布范围图 |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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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成区内规划防护绿地位置及分布范围图 | 如绿地系统规划中已明确,可不另报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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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建成区内主次干道位置分布图 |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规划局 (李枝坚) |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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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分布图(如有,需提供) |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孔令培) | 市林业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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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规划区内受损弃置地位置图(如有,需提供) | 图件底图:城市地形图 同时提交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图件格式:dwg或JPEG格式。 | 市国土资源局 (吴松江) | 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规划局 | 陈伟杰 | 2019年底 |
附件2:
湛江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伟杰 副市长
副 组 长:陈华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海防打私办主任
执行副组长:孔令培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苏国亮 赤坎区副区长
吴华财 霞山区副区长
林华坚 麻章区委常委
庞晓冬 坡头区委副书记
官攀云 湛江开发区党委委员
陈卜红 市编办主任
江向阳 市科技局局长
李汉东 市财政局局长
吴松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枝坚 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李心声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 立 市水务局局长
陈 列 市林业局局长
李汉彬 市气象局局长
何 贵 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局长
何成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由孔令培兼任办公室主任,麦建丰(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该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