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2025年度湛江市市管河道(鹤地水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湛江市鹤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河道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现就2025年度湛江市市管河道(鹤地水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无
二、禁采区:鹤地水库,南起雷州青年运河供水渠首,北至石角镇三角村粤桂两省交界所包含的水域,以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水域42.87米校核水位线以内的陆域。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湛江市水务局
2024年9月29日